(中央社台北1日電)深交所9月30日發布對恆大集團的紀律處分決定指出,3年不接受恆大集團提交的債券發行上市或掛牌轉讓申請文件,且公開認定恆大董事長許家印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Original article: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41001013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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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日電)深交所9月30日發布對恆大集團的紀律處分決定指出,3年不接受恆大集團提交的債券發行上市或掛牌轉讓申請文件,且公開認定恆大董事長許家印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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