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在野黨領袖李在明涉違選舉法 一審判1年緩刑2年

(中央社首爾15日綜合外電報導)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一審法庭今天宣判,判處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Original article: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41115039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