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4T08:14:37.740Z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案件性質時說「現時仍未拘捕鍾庭耀」,只是協助調查,又指事件與民調完全無關係。
截稿時,這件事仍有一點非常神秘,就是到底鍾庭耀被指控「協助潛逃者」是誰人呢?輿論當然猜測就是鍾劍華,前香港民研的副行政總裁,他剛在去年12月底被香港警方列為「通緝犯」。
鍾劍華也馬上澄清和鍾庭耀的關係,「稱於2022年離港赴英後,在同年4月底以網上形式參與民研的民調發布會,與鍾庭耀曾在「過年過節互發問好圖片」,除此以外二人再沒有聊天。
這件事有幾個思考點。
第一,國安的指控原來可以這麼虛無,指控你協助潛逃者,但不需要公布協助的對象是誰,就像之前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但完全未提到底是哪個外國呢?代理的對象是誰呢?但即使沒有「代理對象」,支聯會仍然要為這些「不存在」的「代理人」去提供資料,證明清白。由此可見,國安的案件,有多麼清晰客觀標準了。
第二, 鄧炳強口說和「民研」無關,但幾乎所有黨媒報導相關案件時,都以大篇幅做小檔案,介紹香港民研的「黑歷史」,就是收外國資金進行民調啦、為不同的選舉工程進行民調配票、2014年和2019年運動的民間行動調查和民情報告,諸如此類。
可見在建制黨媒眼中,他們一直記住鍾庭耀幹過的「好事」,銘記在心。而鍾庭耀的民調,一直都是政府眼中釘,最有名當然是,2000年,鍾庭耀的民調被行政長官董建華曾透過特殊渠道施壓,要求停止進行政府民望調查。可見,在權貴眼中,真實的民意評分是他們最為忌憚的,你何時看見中國境內有人做「你滿意習近平表現嗎」?
第三,所以,以特區政府在2019年後,幾乎大規模要「肅清前朝遺毒」的這個角度(例如支聯會、教協被解散、整頓香港電台),找機會收拾鍾庭耀以及這份真實獨立的民調機構,是再合理不過的事。
儘管鍾庭耀的民研機構在國安法後,已經自我限制,取消了一些非常敏感調查題目,例如「香港人對平反六四的意見」、中國人權狀況等等,但仍然保留對特首民望評價。對政府來說,能除之而後快,何樂不為?
第四,鍾劍華自己都猜想,拘捕鍾庭耀事件,會不會是想影響他在英國要進行的「海內外香港人民意研究計劃」,可見「民調」對權貴是一個無法迴避的焦點。
第五,如果從法律角度出發,究竟鍾庭耀做了甚麼行為,才有可能觸犯「協助潛逃者」的法律呢?
根據政府之前提供的資料,主要是「禁止向『潛逃者』提供或處理任何資金、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禁止任何人將不動產租賃予或提供予『潛逃者』」。
如果根據這個定義,除非鍾庭耀在鍾劍華離開香港後,繼續有金錢上的利益交易,否則就不可能入罪。甚至,鍾劍華其實是2024年12月24日才被國安宣布是「通緝要犯」,即是說,在這個日期前,鍾庭耀即使和鍾劍華繼續有任何金錢關係,理論上也不應犯法,因為那時鍾劍華仍是清白之身,不可能為未來犯罪負責吧?
第六,所以我們要觀察,到底之後國安是如何公報調查結果?如果要入罪,又會列出甚麼的「罪名」?我們便能知道,到底和「潛逃者」有何種關係,才會構成犯罪?這也是一個關乎人性道德選擇的難題。
鍾劍華被通緝後,曾公開講過一件事,就是他向一個認識多年、很有名望的大學教授發布節日問好訊息,誰知對方居然要求他不要再發訊息了,「為免令人覺得我知情不報,我哋都係唔好再聯絡(不要再聯絡)」。
當時鍾劍華很唏噓,但這也是一個留在香港的人要面對的真實恐懼:誰也不知國安紅線如何劃?和通緝犯保持聯絡,真的不會有事嗎?與其怪責那位教授膽小,不如怪責國安執法的不透明,造成人人自危。
第七,我甚至懷疑,當日通緝鍾劍華,便是因為他要在海外繼續民調,影響政權;而通緝了鍾劍華,香港國安便能以此為由,把他之前效力過的機構「一鍋端」,一石二鳥。
第八,鍾庭耀一直都離不開政治漩渦爭議,他在國安法後曾說過,「留下來不是為了抗爭而是為了堅持」;或許教授很清楚,在權貴面前,「堅持」便是「抗爭」,「真實的民調」便等於揭穿「政權謊言」。
曾志豪是香港媒體人,曾任職香港電台,擔任時事諷刺節目《頭條新聞》主持人。目前旅居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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