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日本法务省开始允许在户籍的国籍栏中填写“台湾”
日本法务省将从5月起允许在户籍的国籍栏中标注地区名,事实上为标注“台湾”铺平道路。日本法务省将修改相关省令。此前原则上只允许标注国名,台湾出身者标记为“中国”。未来将考虑到地区出身者的身份认同。
根据日本的现行制度,外国人即使与日本人结婚,也不能仅凭这一点就获得日本户籍。日本政府只对日本人承认户籍,并在婚姻信息一栏中记载外国人配偶的姓名和国籍。
外国人加入日本国籍或成为日本人的养子时,可以办理户籍。在本人的户籍上记载出身的国籍。
日本法务省将把户籍上与外国人“国籍”相关的一栏改为“国籍和地区”。日本5月起为了在户籍中追加姓名的假名读音将大幅修改系统。配合此次系统修改,也对“国籍”相关的一栏进行修改。
围绕在户籍上标注为台湾,法务省在1972年日本与中华民国断交之前发布的1964年的通知成为依据。提出“中华民国的国籍标注为‘中国’”。
日本法务省表示,如何标记当时没有正式邦交的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身者的户籍成为了课题。
据称由于并未作为国家予以承认,所以不能标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另一方面,同时认为标记为“中华民国”也不恰当,因此决定双方都使用“中国”。
在省令修正后,已标注为“中国”而想改为“台湾”的人可以变更。台湾内政部公布的婚姻统计数据显示,每年约有800~1000名台湾人与日本人结婚。
关于在户籍上将两岸均标注为“中国”,有台湾的出身者呼吁,为了保持自己的身份认同,应允许使用“台湾”的标记。还有观点认为,目前的标注与台湾作为“地区”在国际社会上被广泛认可的现状不符。
发给在日本居住一定期间的外国人的住民票和在留卡已允许在出身地一栏中标注地区名。户籍也将与这些官方文件统一相关规定。
日本的住民票从开始向外国人发放的2012年起设置了“国籍和地区”一栏。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管辖的在留卡也从同年启动制度时起,允许记载地区名。在此之前的“外国人登记证”上标记为“中国”。
日本法务省此前作为特例而承认的户籍标注“巴勒斯坦”也将通过省令正式承认。在省令中并未提及朝鲜,计划继续标注为“朝鲜”。
Original article: http://cn.nikkei.com/politicsaeconomy/politicsasociety/58041-2025-02-17-10-29-54.html?prin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