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9T11:53:23.900Z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国安部微信公众号3月19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称,中国国家安全机关近期破获一起某科研单位工作人员私自拷贝、复制、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出卖大量国家秘密的间谍案件。此人“因犯间谍罪、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文中称,“刘某”原系涉密单位某科研院所助理工程师,“自认为遭受不公平待遇没有得到重用和提拔,对单位怀恨在心,选择离职。离职前,他私自拷贝、留存了经手的大量涉密资料”。离职后,刘某进入某投资机构工作,“疯狂炒股”,“投资高风险金融产品”,“终至投资失败、债台高筑”。之后,他“主动投靠”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方以极低的费用骗取了其手中的涉密资料后,就中断了联系”。刘某“不久又再度携带涉密资料出境兜售”,“半年时间里,他秘密辗转多个国家,严重泄露了我国家秘密”。该文最后说,“刘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联络情况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详细掌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刘某实施抓捕。通过对刘某审查,其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最终,刘某因犯间谍罪、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国国安部没有透露曾雇佣刘某的科研院的名称,也没有公布刘某全名以及是否已被执行死刑。中国将死刑统计列为国家机密。
北京当局加强国安宣传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0条和第113条的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2014年11月1日,中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5年7月,中国又颁布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近年来,北京当局加大警告力度。通常行事隐秘的国安部2023年7月在社交媒体微信上建了账号,旨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反间谍意识”。该公众号频繁发贴对各种国安风险发出警告,比如警告学生,提防那些可能会把他们变成间谍的“美女”和“帅哥”。国安部微信公众号还不时披露侦破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个人“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泄密案。例如,去年6月,中国国家安全部称破获一起英国秘密情报局(MI6)策反中国某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王某某、周某夫妇的重大间谍案件。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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