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1T14:49:02.460Z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五(3月21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该文件去年通过了相关审议,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路透社指出,中国在人脸识别技术领域处于全球的前沿地位,该技术被各级公安机构广泛用于追踪犯罪分子,与此同时,人脸识别也用于监控异见人士、上访者和少数民族群体。但路透社指出,新规并未提及安全部门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
中国国家网信办表示,出台该法规是为了回应人们对数据隐私风险日益增长的担忧,强调广泛应用该技术时应坚持自愿原则。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规定, “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
新规要求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必须“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路透社指出,中国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的做法相当普遍,该技术已渗透到中国民众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社会对隐私问题的焦虑加剧。
2021年1月,《新京报》发表旗下智库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5%的受访者对人脸识别技术表示担忧,55.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愿使用人脸识别,87%反对在公共商业场所使用该技术。
2021年7月,中国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在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允许居民要求提供替代验证方式进入其所在社区。
同年11月,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该法要求在收集人脸数据时必须获得用户同意,并对违规企业处以高额罚款。
(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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