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台北26日電)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中國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此前他已被限制人身自由2年,依照中國大陸法律規定,富察可依法折抵刑期,但依強制措施的不同,後續關押的刑期就有變數。
Original article: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50326035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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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台北26日電)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中國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此前他已被限制人身自由2年,依照中國大陸法律規定,富察可依法折抵刑期,但依強制措施的不同,後續關押的刑期就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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