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日電)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近日修訂規定,對境內的外國人參與宗教活動規範,若要在中國舉行集體宗教活動,須「專場申請」並備案,同時也明令外國人不得擅自講道,在中國公民中發展宗教教徒。新規於5月1日實施。
Original article: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50401029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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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1日電)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近日修訂規定,對境內的外國人參與宗教活動規範,若要在中國舉行集體宗教活動,須「專場申請」並備案,同時也明令外國人不得擅自講道,在中國公民中發展宗教教徒。新規於5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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