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参加竞标必须分享技术?专家质疑合法性


2024-11-20T12:25:24.559Z

《金融时报》引述不具名官员称,欧盟计划在12月的电池开发招标项目中要求中国企业在欧盟有工厂并分享技术

(德国之声中文网)《金融时报》11月19日引述两名不具名的欧盟高级别官员称,布鲁塞尔12月为电池开发进行10亿欧元补贴的招标时,将引入新的前提条件,即中国企业必须在欧洲设厂,并且分享技术知识。两名欧盟高级别官员称,这一试点项目也将推广到欧盟清洁能源技术领域的其它补贴计划中。

《金融时报》评论认为,这样的前提条件,虽然规模小得多,但与中国自身要求外国企业必须分享知识产权以获得中国市场准入,是类似的。

两名官员还向该报表示,相关前提条件在招标前可能会变化。

不等同“技术转让换取市场准入”

智库欧洲对外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格尔克(Tobias Gehrke)则向德国之声表示,如果《金融时报》的报道得到确认,也须注意,这并不是中国过去许多行业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使用的“技术转让换取市场准入”机制。按照报道的说法,相关前提条件适用于寻求加入补贴项目的外国或中国企业,这意味着完全是自愿的。

格尔克表示,鉴于报道中提到的电池开发补贴项目规模相对较小(每年10亿欧元),看上去中国公司不大可能会接受这一交换。特别是自从中国政府警告其企业管控好自身技术优势以来。

不过,格尔克也表示,倘若这样的前提条件得到落实,那将是欧盟工业政策的首次。特别是其在国际贸易法之下的合法性将受到检验。而欧盟及其成员国其它补贴项目也会以此为基础。

上月,欧委会确认在现有10%的基础上,对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至高35%的关税。与此同时,欧盟也引入更严格的要求,申请氢能补贴的公司,其用于制氢的电解槽来自中国的部件不得超过25%。

《金融时报》报道称,与美国候任总统特朗普关系密切的人士表示,特朗普可能向欧盟施压,效仿其做法,对中国产品和投资设置更多壁垒。如果特朗普将对中国产品征收60%关税的威胁付诸行动,北京可能会将转向其它地区,如欧盟。欧盟届时则须采取应对措施。一位不具名的欧盟高级外交官向该报表示:“如果我们想要与特朗普在其部分议程上配合,就需要决定如何处理与中国有关的事务。”

欧委会尚未回复相关媒体询问。

(综合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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