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1日電)政府清查公務人員、公教人員持中國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等情形,陸委會重申,政府必須應對中共「融台措施」、惡劣統戰作為,簽具結書是行政成本最低確認方式。
Original article: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50311007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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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1日電)政府清查公務人員、公教人員持中國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等情形,陸委會重申,政府必須應對中共「融台措施」、惡劣統戰作為,簽具結書是行政成本最低確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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