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裁定,人工智能自主创作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

Wed, 19 Mar 2025 15:42:25 GMT

一幅名为《通往天堂的最新入口》的画作,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泰勒称,他是用他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创造力机器”创作的。来源:维基百科 CC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定,人工智能自主创作的艺术作品不能获得版权,称至少需要人类作者的初步创作才能获得版权。周二(2月26日)的裁决维持了美国版权局拒绝为计算机科学家斯蒂芬·泰勒的画作《通往天堂的最新入口》授予版权的决定。这幅画是由泰勒的人工智能平台”创造力机器”创作的。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在其一致裁决中表示:”版权局长期以来要求人类作者的规定……并不禁止对由人工智能创作或在人工智能协助下创作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该小组表示:”该规定只要求作品的作者是人类——即创作、操作或使用人工智能的人——而不是机器本身。”该小组指出,版权局”已经允许注册由使用人工智能的人类作者创作的作品”。版权授予原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赋予其所有者复制、出售、出租和展示作品的专有权。周二的裁决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泰勒在2018年向版权局提交注册申请时,将”创造力机器”列为《通往天堂的最新入口》的唯一”作者”。泰勒在申请中将自己列为该图片的所有者。泰勒在接受CNBC采访时表示,”创造力机器”在2012年”自主”创作了这幅画。泰勒说,这台机器”是累积学习的,我是它的父母,我基本上是在指导它”。泰勒说:”它实际上是在冥想时自己创作了(这幅画)。”他说,他的人工智能机器是”有知觉的”和”自我决定的”。泰勒的律师瑞安·阿博特在接受CNBC采访时表示:”我们确实强烈反对上诉法院的裁决,并计划提出上诉。”阿博特说,他将首先要求巡回上诉法院的全体法官重新审理此案。如果上诉不成功,阿博特可以要求美国最高法院考虑这个问题。这位律师说,此案详细说明了版权局”基于”作品是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说法而”首次公开拒绝”版权申请。他说,这一拒绝以及随后有利于版权局的法院裁决”给创意界带来了巨大的阴影”,因为”不清楚界限在哪里”,即由人工智能创作或在人工智能帮助下创作的作品何时会被拒绝授予版权。尽管有这一裁决,阿博特表示,他”非常高兴地看到,此案成功地引起了公众对这些非常重要的公共政策问题的关注”。版权局于2019年8月首次拒绝了泰勒的申请,称”我们不能注册该作品,因为它缺乏支持版权主张所需的人类作者身份”。版权局当时表示:”根据您的申请,该作品’由机器自主创作’。”版权局引用了最高法院1884年的一项裁决,该裁决认定国会有权将版权保护扩展到照片,在该案中,照片拍摄的是作者奥斯卡·王尔德。版权局后来拒绝了泰勒两次重新考虑该决定的请求。泰勒随后在2022年6月起诉了版权局。美国地区法官贝丽尔·豪厄尔在2023年8月驳回了泰勒的诉讼,称”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保护的先决条件”。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周二裁定,人工智能创造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维持了美国版权局拒绝为人工智能生成的艺术作品提供版权保护的决定。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一致裁定,根据美国版权法,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保护。

该裁决源于计算机科学家史蒂芬·塞勒提起的诉讼,他试图为一件名为《通往天堂的新近入口》的艺术品申请版权,这件作品是他的人工智能系统”创意机器”的产物。塞勒表示,这件作品”完全由机器自主创造”,他试图将”创意机器”列为作者,并将版权转让给他自己。

美国版权局在2019年拒绝了塞勒的版权申请,称”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保护的基本要求。塞勒要求版权局重新考虑其决定,但再次被拒绝。在第二次被拒绝后,塞勒于2022年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地方法院起诉版权局,要求推翻这一决定。

2023年8月,地方法院法官贝丽尔·豪厄尔做出了有利于版权局的裁决,她写道:”被告认为人类作者身份是有效版权主张的基本组成部分,这是正确的。”豪厄尔写道:”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的基本要求。”随后,塞勒向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对豪厄尔的裁决提出上诉。

在周二的裁决中,上诉小组写道:”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使本案提出了一个问题:根据1976年的《版权法》,非人类的机器能否成为作者?”裁决指出:”人工智能在各行业和创意领域用于创作原创作品的情况正在迅速增加。””此类作品的’作者’是谁——或是什么——是一个涉及重要财产权利的问题,这些权利是增长和创造性创新的基础。”

裁决指出,塞勒辩称,版权局的人类作者身份要求”违宪,且没有得到成文法或判例法的支持”。裁决还指出,塞勒”声称’镀金时代’的司法意见无法解决计算机生成的作品在今天是否可以受版权保护的问题。”但上诉小组表示,”作者是《版权法》的核心”,”传统的法律解释工具表明,在《版权法》的含义范围内,’作者’仅指人类。”

上诉小组表示,版权局”于1973年正式采用了人类作者身份要求”。六年前,版权局在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指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完善,作者身份的难题正在出现。”在塞勒上诉案中代表他的律师阿博特告诉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版权法》”从未说过””作品需要人类作者……或署名的作者”。阿博特指出,公司以及匿名或使用笔名的作者都可以获得版权。

版权局在给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它”相信法院得出了正确的结果,确认了版权局的注册决定,并确认版权需要人类作者身份。”塞勒表示,他将继续为这幅画申请版权。塞勒说:”我的个人目标不是保护机器的感觉。更多的是保护,我该怎么说呢,被遗弃的知识产权。”塞勒说:”机器创造了一幅美丽的图画?应该对它进行一些保护。”

原文链接:https://www.cnbc.com/2025/03/19/ai-art-cannot-be-copyrighted-appeals-court-ru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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